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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陳情案件處理流程

步驟一:由電話、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陳情

步驟二:分文處理、追蹤列管

步驟三: 一般案件2日內回覆當事人;若案情複雜時將告知當事人  處理進度,並於14日內妥適處理

及回覆當事人

步驟四:結案

 

為民服務承辦人及聯絡電話 承辦人:謝護理師 聯絡電話:06-5751006*101

市民服務熱線:1999(24小時服務專線)、06-6326303(外縣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