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陳情案件處理流程
步驟一:由電話、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陳情
步驟二:分文處理、追蹤列管
步驟三: 一般案件2日內回覆當事人;若案情複雜時將告知當事人 處理進度,並於14日內妥適處理
及回覆當事人
步驟四:結案
為民服務承辦人及聯絡電話 承辦人:謝護理師 聯絡電話:06-5751006*101
市民服務熱線:1999(24小時服務專線)、06-6326303(外縣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