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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國稅局相關宣導資訊

(一)首次申報綜所稅者可於112年3月15日前向國稅局申請111年度稅額試算服務。
(二)111年度綜所稅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,或不提供扣除額資料,請於112年3月15日前向國稅局申請。
(三)營利事業受疫情影響符合一定條件,111年度適用擴大書審純益率得予調減。
(四)營利事業及個人受控外國企業(CFC)制度分別自112年度及112年1月1日施行。
(五)受控外國企業(CFC)制度資訊可至財政部賦稅署網站/稅改專區/反避稅專區查詢。
(六)111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19.6萬元,112年5月申報綜所稅適用。
(七)營業人張貼紅色標示貼紙之自動販賣機自112年1月1日起應開立統一發票。
(八)為穩定物價,112年3月底前進口黃豆、小麥及玉米免徵營業稅。
(九)為穩定物價,112年3月底前汽、柴油貨物稅每公升調降2元及1.5元。
(十)網路交易稅籍登記新制自112年1月1日施行,請網路賣家注意相關規定。
(十一)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下載次數突破500萬,歡迎多加利用。
(十二)節能電器退稅不用憑證也可以線上申辦,請多加利用,方便又安心。
(十三)國稅小幫手提供24小時、全年無休線上稅務諮詢服務,歡迎多加利用。
(十四)中獎發票模糊不清不要丟,找原開立業者重新補印,即可兌獎。
(十五)詐騙手法日益新,反詐騙165專線,隨時查證不可少。